按照2019年教师进修学习计划,学校选派了部分教师外出进修培训。目前,大部分教师已完成进修任务并返校工作。为加强进修学习质量管理,现就有关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年经学校批准外出进修培训的教师(学历提高除外)。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由人事处、教务处会同各教学单位组织进行,以教学单位为主。
2、考核方式(三种方式选一):
①实践技能测试;②由进修教师向本单位专兼职教师作学术报告;③专家考核答辩。
三、时间安排
整个考核工作要求在2019年11月6日前完成,各教学单位于11月12日前将本单位的考核材料报人事处。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制定考核方案,并及时通知进修培训教师做好考核准备,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2、考核方式要以实践技能测试为主。教学单位组织对其进行测评,并汇总填写《外出进修培训教师考核测评表》(见附件)。
3、考核归档材料包括
(1)教师个人培训总结;
(2)《教职工进修培训登记表》(一式两份,院部留存一份,人事处存档一份);
(3)进修结业证书复印件;
(4)《外出进修培训教师考核测评表》。
所交材料统一由教学单位汇总报人事处备案,教师进修培训期间学习的工作记录及专业资料由所在部门审核后保存。
4、信息化中心已将暑期教师进修培训的“钉钉”签到打卡记录报于人事处,“钉钉”签到打卡记录结果与院部考核测评结果同时作为报销其外出进修培训相关费用的主要依据,并与教师本人年度考核挂钩。
人事处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