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7年教师进修学习计划,学校选派了部分教师外出进修培训。目前,大部分教师已完成进修任务返校工作。为加强进修学习质量管理,现就有关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经学校批准外出进修培训的教师(学历提高除外)。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由人事处、教务处会同各教学单位组织进行,以教学单位为主。
2、考核方式(三种方式选一):
①实践技能测试;②由进修教师向本单位专兼职教师作学术报告;③专家考核答辩。
三、时间安排
整个考核工作要求在2017年10月25日前完成,各教学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本单位的考核材料报人事处。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制定考核方案,并及时通知进修培训教师做好考核准备,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2、考核方式要以实践技能测试为主。教学单位组织对其进行测评,并汇总填写《外出进修培训教师考核测评表》(见附件)。
3、考核归档材料包括教师个人培训总结、《教职工进修培训登记表》、进修结业证书复印件和《外出进修培训教师考核测评表》,由教学单位汇总报人事处备案。培训期间学习相关专业资料由所在部门保存。
4、考核测评结果作为报销其外出进修培训相关费用的主要依据,并与教师本人年度考核挂钩。
附件:《外出进修培训教师考核测评表》
人 事 处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