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湖北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湖北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聚焦光电子信息、汽车制造与服务、现代化工、大健康、现代农产品加工等“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面向省内外科技型企业选聘科技创新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到省内高校兼职担任“湖北产业教授”,推动企业与高校联合培养人才,共建各类研发载体,开展科技项目合作,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
二、聘任条件
产业教授主要从省内外科技型企业中选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二)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拟聘任学科(领域)高级职称或相当层次职业资格。
(三)科技创新人才原则上应为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负责人,有具备一定销售规模和效益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掌握关键技术;经营管理人才应为规模以上企业高级管理人才,从事本行业经营管理工作3年以上,专业水平较高、管理经验丰富,经营管理的企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业界公认;高技能人才应为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或大赛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在授艺带徒方面有重要贡献,取得高级技师技能等级3年以上,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和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奖者优先聘任。
(四)所在企业设有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满足其中一个条件),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
(五)有稳定的工作团队或助手。
(六)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除以上共性条件外,还应满足申报岗位规定的其他专业性条件。在企业兼职的高校教师不得申报,已经入选过“湖北产业教授”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名额
2025年产业教授实行限额申报,每个教学单位可推荐1人。
四、湖北产业教授职责
按照协议规定服务受聘高校,并交付相关成果。具体职责如下:
(一)参与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育教学资源开发、教学改革等工作。
(二)指导或联合指导学生,承担实践性课程的建设和教学工作。
(三)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展项目申报、技术研发、成果转化。
(四)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共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等平台。
五、申报程序
(一)组织人选申报。各教学单位立足工作实际,结合湖北省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科学设置产业教授岗位,制定《产业教授岗位设置表》(见附件1),主动联系相关企业协商推荐人选。符合条件的人选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向设岗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每人限报1所高校1个岗位。
(二)教学单位审核。各教学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按照通知要求报送推荐材料。
(三)学校评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四)省级择优遴选。省教育厅会同省委人才办,就学校报送人选的匹配度、与湖北省重点产业的契合度、预期成效及其实现可能性等方面,对人选进行择优遴选。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委人才办同意,按程序发文公布产业教授名单。
(五)签订聘任协议。学校、产业教授和选派单位签订聘任合同,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协议签订后30日内报省教育厅备案。产业教授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2年,聘期内给予5万元经费资助。
六、有关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5月21日前将产业教授岗位设置表(附件1)、产业教授申报书(附件2)、产业教授申报汇总表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学校评审结束后,再按省教育厅要求补充相应申报材料及附件支撑材料,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舟 联系电话:0712-2860905
邮箱:49008451@qq.com
附件:
1.产业教授岗位设置表
2.2025年湖北产业教授申报书
3.2025年湖北产业教授申报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5月15日